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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代理专利侵权诉讼案荣评“2015年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最近,中国最高法院宣布了2015年最具影响力的10大知识产权案件。值得骄傲的是,由我所全权代理的嘉易烤诉天猫案位列第三。

作为阿里巴巴集团的子品牌,天猫是中国最受欢迎的电子商务公司之一。

嘉易烤是一家韩国投资的制造商,在中国生产和销售了数十万个烧烤设备。从2014年底开始,嘉易烤发现来自天猫和淘宝网(阿里巴巴的另一个子品牌)的数十家网上商店销售的烧烤设备无疑侵犯了嘉易烤的中国专利ZL 200980000002.8。

最初,嘉易烤决定通过天猫的合作来停止侵权,因为起诉数十家网上商店并不现实,因为大多数网上商店都是由个人设立的。但是,在对天猫进行了一个多月的在线投诉之后,侵权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因此,嘉易烤委托我所起诉天猫的两家在线商店,并指控天猫共同侵权。

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法官认为天猫公司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额有所增加。因此,天猫被裁定不仅要停止侵权行为,而且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天猫对此判决不服,上诉至二审,但浙江省高院最终维持一审判决。

根据阿里巴巴关于“电子商务平台在专利侵权中的责任”的演讲,2015年4月1日至9月1日,阿里巴巴共结案222起知识产权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190起因原告撤回而告终,2起得到了解决,5起因管辖权争端而告终,24起因原告胜诉而告终,但阿里巴巴根本不承担任何责任,而嘉易烤案是阿里巴巴在2015年全年唯一承担赔偿责任的知识产权案件。

《侵权法》第36条规定:“在网络用户通过网络服务实施侵权的情况下,侵权的受害者应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商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删除、阻止或断开连接。如果网络服务提供商在收到通知后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则应对网络用户造成的任何其他损害承担连带责任。通过这种情况,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必要措施”不仅应包括删除、阻止或断开侵权链接,而且还应及时通知权利人向被告提出的申诉。如果网络服务提供商在接到通知后没有及时将投诉转发给被告,则应对损害赔偿金承担连带责任。

在本案结案之后,阿里巴巴改变了其处理在线侵权投诉的规则。但是,迄今为止,阿里巴巴收到投诉后仍未立即向被指控的在线商店投诉。相反,阿里巴巴对投诉制定了一些手续要求,除非所有手续都得到满足,否则就不能继续进行。预计还会有一个示例性的法院案件,这种不立即送达的投诉是否会导致增加赔偿金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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