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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扩大了权利范围

在周一,经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生效后,违反商业秘密的人将面临最高300万元人民币(460,970美元)的法定罚款。

该领域的法律专家孙家恩对《中国知识产权报》说:“严厉打击违反商业秘密的行为,将有助于营造有利于商业的环境,并促进企业的健康和持续增长。”

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平台cnsymm.com的创始人,孙表示,商业秘密案件通常是一件复杂的事情,部分原因是与其他类型的IP案件相比难以收集证据。

他说,此次修订有助于提高人们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并改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与1993年生效的先前版本不同,最新更新中定义的商业秘密不需要使权利人具有“经济利益”或具有“实际应用”。

相反,新法律强调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及其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从这种意义上说,它扩大了保护范围,孙说。

如果公司已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并且其最近产生的研发成果尚未获得工业化或获得专利,则该过程中的许多相关活动都属于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技术图纸、参数、专有技术和数据,他说。

他补充说,一旦从研究中获得商业收益,它们将使竞争对手节省研发工作的时间、支出和劳力。

这位资深专家说:“无论有什么研发活动,都在为防止披露和盗窃商业秘密而斗争。”这种侵犯被视为对权利人的巨大灾难。

该法律增加了新规则,以解决前雇员在自己的企业中使用商业秘密或未经授权向行业内其他人泄露秘密的情况。

现行法律的新修正案反映了三位一体保护的目标-公众、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北京法官卢聪在网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写道。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洪灿说,根据互联网时代的调整,法律禁止将互联网技术用于不正当竞争,这是修订的重点。

针对电子商务的禁令包括虚假的在线销售量报告和用户评论。伪造数据以误导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在线交易者,最高可被罚款20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的变化将对“互联网水军”-大量的网民受雇斥用评论充斥网站意图操纵公众舆论-构成致命打击,并将在清理电子商务门户网站的用户评论系统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卢说。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